2023-08-11
严格规范农村建房选址。过去,许多农村房屋在建设前未进行科学选址,在山沟两边、河道两侧建房的情况屡见不鲜,甚至还有房屋建在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域。而且,相比于丰雨地区,在干旱少雨地区,一些农房在选址时,对暴雨、洪水等极端情况的考虑更是不够充分。应对极端天气,不应有侥幸心理。对于处于危险地段的农村旧房,应及时迁址;对于计划集中成片建设的农房,应在建设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建设过程及建成后可能引发或加剧的地质灾害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对于个人新建农房,应严格落实相关规定,由专业人员到现场检查,按照“避害”的原则,指导农户正确选址。
查看详情2023-08-01
1.新立项政府投资的新建建筑项目全部采用装配式建造。其中,单体地上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应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造。 2.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范围内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新建建筑项目全部实施装配式建造。 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按照区域范围内出让和划拨土地总量30%的比例实施装配式建造,逐步提高比例要求。
查看详情鼓励在农房建设中采用装配式钢结构、结构保温一体化模块建筑等建造方式 | 嘉峪关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的实
2023-07-28
为深入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7〕132号)和《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工作的通知》(甘建科〔2022〕78号)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好地发挥装配式建筑集约化、规模化效应,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全面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查看详情2023-07-28
由于历史和各方面的原因,我国农村许多房屋建成多年,没有办理用地和规划手续。过去,这种情况没有人管,建了十几年的房屋,没有人来过问有无用地手续的问题。这在农村是一种普遍现象,以至于很多人认为我的房屋几十年了,不需要办用地手续!于是,有钱了,有人想加一层;楼顶石棉瓦破了,要换新的彩钢瓦;房屋老旧了,要重新翻建。这些想法固然是生产生活需要,但是,随着土地管理越来越严格,如果在房屋建成后一直没有办理用地手续,你的翻新、翻建行为可能会带来很大的麻烦。
查看详情2023-07-27
2020年10月,河北成立了省级农村房屋排查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多个省直部门协调联动,通过村级摸底排查、乡级排查并督促整治、县级统筹推进、省市核查指导等,在全省范围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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